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学经典

每日国学:弘扬光明的品德

【原文】

  《康诰》(1)曰:“克明德。”(2)《大甲》(3)曰:“顾諟天之明命。”(4)《帝典》(5)曰:“克明峻德。”(6)皆自明也。(7)

  【注释】

  (1)康浩:《尚书·周书》中的一篇。《尚书》是上古历史文献和追述古代事迹的一些文章的汇编,是”五经”之一,称为“书经”。全书分为《虞书》、《夏书》、《商书》、《周书》四部分。

  (2)克:能够。

  (3)大甲:即《太甲》,《尚书·商书》中的一篇。

  (4)顾:思念。諟:此。明命:光明的禀性。

  (5)帝典:即《尧典》,《尚书·虞书》中的一篇。

  (6)克明峻德:《尧典》原句为“克明俊德”。俊:与“峻”相通,意为大、崇高等。

  (7)皆:都,指前面所引的几句话。

  【译文】

  《康诰》说:“能够弘扬光明的品德。”《太甲》说:“念念不忘这上天赋予的光明禀性。”《尧典》说:“能够弘扬崇高的品德。”这些都是说要自己弘扬光明正大的品德。

  【解读】

  这是“传”的第一章,对“经”当中“大学之道,在明明德”一句进行引证发挥,说明弘扬人性中光明正大的品德是从夏、商、周三皇五帝时代就开始强调了的,有书为证,而不是我们今天别出心裁,标新立异的产物。《三字经》说:“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也就是说,人的本性生来都是善良的,只不过因为后天的环境影响和教育才导致了不同的变化,从中生出许多恶的品质。因此,儒家的先贤们强调后天环境和教育的作用,在作为“四书五经”之首的《大学》一篇里开宗明义,提出“大学”的宗旨就在于弘扬人性中光明正大的品德,使人达到最完善的境界。以我们今天的眼光来看,“在明明德”就是加强道德的自我完善,发掘、弘扬自己本性中的善根,而摒弃邪恶的诱惑。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 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广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