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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高考加降分考生开始审核 优先录取条件公布

2014-03-26

昨天,辽宁招考部门在其网站宣布,我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加、降分照顾录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已经开始,请有关考生注意本市招考办的通知和各项工作时间安排,以免错过申请时间。加、降分项目审核负责部门及办法如下(部分)。

由省公安厅负责审核的项目

对象: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

办法:省招考办从高考报名信息中提取此部分考生信息并于规定时间送省公安厅,省公安厅负责审核并将认定后的名单提供给省招考办。

因考生个人原因错过资格审核时间或造成报名信息有误等,将不予审核。

由省教育厅负责审核的项目

对象1.双语教学的民族中学毕业的朝鲜族和蒙古族考生。

办法: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申请高考加分投档,须签订《辽宁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申报录取照顾资格承诺书》(以下简称《申报照顾录取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信息是真实、准确的。

对象2.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毕业生。

办法: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申请高考加分投档,须填写《辽宁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省级优秀学生考生申请高考加分登记表》并签订《申报照顾录取承诺书》,《登记表》经县(区、市)、市教育局初审盖章后,市招考办汇总(加盖公章)一并报省招考办,省招考办统一送省教育厅进行最终审核盖章。由民政部门负责审核的项目

对象1.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办法: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申请高考加分投档,须由省级民政部门对其入伍证明、服役证明、退役转业证明、是否安置工作证明等材料进行审核,并开具考生是否为自谋职业退役士兵、荣立二等功退役军人的身份审核证明材料。考生须持省级民政部门开具的身份审核证明材料、户口本、身份证、是否安置工作证明、服役期间获奖证明(二等功还包括嘉奖令)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招考办登记(须含考生号信息),登记时,考生须签订《申报照顾录取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对象2.烈士子女。由各市招考委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审核

对象:高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2.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3.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团干部、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团员的应届毕业生;4.残疾军人(人民警察)、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人民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

属第1条和第4条所列情况的考生在提交相关材料时,须签订《申报照顾录取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是真实、准确的。

特别提醒

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享受照顾录取政策

所有享受加、降分等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的方式提出申请,未按要求提出申请的考生一律不予认定和公示。所有享受加、降分等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必须向社会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享受照顾录取政策。

高中择校生比例不高于总计划17%

昨天记者从大连民意网市教育局回复中得知,今年本市高中招生计划中还有择校生招生计划,招生比例不高于总计划的17%。

一位家长问:我的孩子今年中考,作为家长非常需要早了解和掌握今年大连市的中考招生政策,特别是择校生是否还进行招生?如果还招的话,其录取比例是多少?

教育局答复,本市中招政策将于近期发布,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今年本市高中招生计划中还有择校生招生计划,招生比例不高于总计划的17%。

另外,教育局在答复一位考生的问题时说,中考成绩今年可以登录“大连市中招考试管理系统”进行查询;日语考生在公办高中公费生录取时总成绩增加5分;预计全市今年报名人数在5.3万人左右,略高于去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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